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
“临床试验受试者费用减免系统”使用流程

作者:管理员 来源: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发布时间:2018/10/30 13:42:00

我院“临床试验受试者费用减免系统”由财务处、信息技术中心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共同开发,目前该系统可以实现研究者开具相关医嘱后,研究者在门诊医生工作站对检查费进行减免。减免成功后,将不再对受试者收取该项检查费,费用将显示为零,在发票中以优惠金额的形式体现。具体使用流程如下:

一、申请与维护

1、临床试验签署合同前,CRA上传《临床试验受试者费用减免系统使用申请表》(附件1)、方案、知情同意书到CTMS上进行审核申请表中需列出所有研究中涉及到的检查和授权的研究者。

*申请表中涉及到医院的部分检查项目可参考《常用检查、检验项目费用汇总》(附件2),未尽事宜请参考“医院官网-医疗服务-物价公开

减免系统.png

2、减免申请表定稿后,CRA根据协商结果制订合同中相关检查费并拟定合同,再将合同发至机构邮箱审查,详见合同签署流程

3、CRA在递交纸质合同签署时,同时递交纸质《临床试验受试者费用减免系统使用申请表》。

4、机构办根据合同、方案、申请表结合科室实际需求在“综合数据管理系统”中维护好减免及补贴项目,并交财务处审核,财务科审核通过后可以启用。

二、使用

*本系统减免机制为匹配制,即医生先开具医嘱,然后医嘱与减免系统内部维护的条目(即《临床试验受试者费用减免系统使用申请表》中的申请条目)进行匹配,匹配一致方能减免。

1、研究者根据临床常规开具医嘱。

门诊:研究医生在“门诊医生工作站”开具医嘱后,暂不进行计费,仅保存。

住院:研究医生在“电子病历”开具医嘱后,正常执行,病区计费。

*门诊受试者必须在医嘱开具完毕后当下,立即进行减免,否则医嘱将无法执行;住院受试者可以先执行医嘱,待出院前统一进行减免。

2、检查费关联减免(*此步骤需授权的研究医生进行

1)打开“门诊医生工作站-临床试验减免”。

减免系统使用1.png

2)选择门诊或住院,

门诊:刷受试者的就诊卡或电子医保凭证。

住院:输入住院号,按回车。

3)医嘱与减免系统进行匹配,系统会自动显示罗列可减免的条目,选择需要减免的条目点击关联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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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筛选/入组的情况,选择是/否,完成减免。


减免系统使用3.png

5)完成减免后,

门诊:返回开医嘱的界面,确认所有需减免的条目均已收费为0,则进行计费,受试者可以进行相应检查。

住院:在护士站打印《病人住院费用清单》,确认所有需减免的条目均已收费为0,则可以为受试者办理出院。

*若受试者未能完成减免即离院,门诊受试者无法进行补办,请及时完成减免;2年内离院的住院受试者则可以凭受试者就诊卡/医保卡到住院结算窗口解除结算状态重新退回病区,完成减免后再次办理结算。

三、结算

试验结束后,研究者根据实际产生的检查费到机构办进行报销,机构办与财务处进行结算,减免系统结算需在尾款结算前完成。详情见“临床试验受试者费用减免系统”费用结算流程》



附件

1、临床试验受试者费用减免系统使用申请表----请至“医院官网-科研教学-新药研究-下载专区-《表格模板汇总》”下载

2、常用检查、检验项目费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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