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床试验暂停或终止流程
试验期间由于任何原因发生的暂停或终止临床试验均需通知我院机构办及伦理委员会。原因包括但但不限于:方案修订、由试验药物更换批次、申办方原因等。具体流程如下:
1、申办方/CRO填写《暂停或终止研究报告》,主要研究者、申办方签署意见后,递交至机构办,同时可另附公司出具的说明;
2、机构办审核同意;
3、以递交信的形式通知到机构办及伦理委员会。
二、临床试验恢复流程
暂停的临床试验项目,恢复试验前需通知我院机构办及伦理委员会。具体流程如下:
1、申办方/CRO填写《暂停研究再启动申请》,主要研究者、申办方签署意见后,递交至机构办,同时可另附公司出具的说明;
2、机构办审核同意;
3、以递交信的形式通知到机构办及伦理委员会。
附件----请于“医院官网-科研教学-医学伦理-《GCP机构办立项的研究项目伦理审查申请》”下载
1、《暂停或终止研究报告》
2、《暂停研究再启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