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
CRA备案、变更、来院、管理流程

作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28 8:43:17

一、备案、变更

(1)递交纸质委托函

所有CRA在我院开展任何临床试验相关工作之前,应先递交CRA委托函(见附件)、简历、GCP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至项目质控员处完成备案。

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来院递交,可以联系项目质控员快递。

(2)开通CTMS账号

在确认完成委托函备案后,由前任CRA在CTMS中发起人员变更申请。项目质控员核实委托函备案情况后将予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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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CRA已离职,可发送(姓名+公司+项目名称+邮箱+联系方式)至机构办邮箱ywlcsy409@163.com,机构办确认委托函备案情况后发送邀请邮件。

二、来院

即日起,CRA来院不再需要进行预审批。

每次来院前提前1-2天申请电子工作证(流程见《温医大附二院机构临床试验管理小程序“临试达”上线通知》),CRA凭电子工作证在机构办、伦理委员会或临床试验专业开展监查工作。一旦发现CRA无工作证进出医疗区域,机构办有权暂停监查或要求更换CRA。

工作证审理时间为:工作日每天早上8:30左右。如需加急,请电话联系0577-85676824,陈老师。

 

三、管理

1、CRA在院开展监查期间应严格遵守医院和机构办相关制度,凭电子工作证进出机构办、伦理委员会或临床试验专业。

2、CRA在完成监查后,应及时与机构办项目质控员反馈重要问题,及早沟通。

3、CRA应积极配合机构办开展的各项工作,如经提醒多次不配合,机构办有权要求更换CRA。

 

附件-----请至“医院官网-科研教学-新药研究-下载专区-《表格模板汇总》”下载

1、00-7-012-06-1.0 CRA工作委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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