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应将本机构开展的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基本情况、进展情况及质控情况等质量管理信息等录入省监管平台,并实行动态更新和维护管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在10个工作日内在省监管平台中予以更新;临床试验项目的质量管理总结报告应在项目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录入省监管平台。”
具体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备案及更新信息流程如下:
一、维护
1、项目CRA负责在项目启动会召开前,将以下资料提交至CTMS系统:(1)临床试验方案;(2)知情同意书;(3)组长单位伦理批件;(4)本中心伦理批件;(5)临床试验批件或临床试验通知书。
*文件格式要求为Word或Pdf,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首次备案应在合同签署完成后。
2、平台管理员负责完成备案,备案完成后将截图反馈至项目CRA处。
二、变更
当项目信息发生变化时,如方案及知情同意书的修订等。
1、项目CRA需在获得伦理批件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伦理批件、修改的方案/知情同意书等)提交至CTMS系统。
*文件格式要求为Word或Pdf,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2、平台管理员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新,更新后将截图反馈至项目CRA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