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室、部门:
根据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选派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赴国(境)内外进修的通知》(温人社发【2013】106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2013年,全年计划选派30名左右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赴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
二、选派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是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
(二)已列入省“151人才工程”和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均可申报;
(三)目前从事的专业工作确有必要进行进修或培训的;
(四)申请出国进修的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拟进修国的语言,外语未达到相应要求的,可以先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BFT培训班(通知另行下发)的学习,参加全国BFT考试;
(五)已参加全国BFT考试并获得高级合格证书的培养人员,优先选派出国进修;
三、选派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经个人申请,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学校汇总推荐,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进修人员名单。
四、进修渠道
申请进修人员的进修渠道原则上由进修人员和所在单位联系落实,接收进修、培训单位必须是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
五、进修期限
进修期限为3个月或6个月,获得批准的进修人员必须在2014年2月底前开始进修,如此期限前确有实际困难无法完成进修的,要提前书面报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批准后可延迟进修。
六、经费资助
获准进修的培养人员,其进修费用,包括差旅费、生活津贴、学术活动补贴费等,市人才专项经费将给予资助。
七、申报材料
(一)《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赴国(境)内外进修申请表》(见附件)一式3份,需A4纸打印)提供电子版;
(二)外语水平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部门于4月18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人事科。
人事科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