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2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未完成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需向省实施办公室提出延期结题申请(附件4,需经导师签字),经审批后由省实施办公室最终确定该类项目验收程序;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列入下一年度验收。
2、2021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2022年度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需向省实施办公室提出延期结题申请(附件4,需经导师签字),经审批后由省实施办公室最终确定该类项目验收程序;2022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如本年度仍未达到结题要求,则视为项目终止。
二、注意事项
1、2022年度项目结题验收通过须完成以下任务中的1项:
(1)以学生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申报者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2)以学生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被SCI、SSCI、AHCI、EI、MEDLINE、CSCD、CSSCI收录或在国内核心及以上期刊(参考北京大学、浙江大学标准和我校认定的期刊名录)收录的论文,并在文中标明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资助项目和编号(英文参考翻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Zhejiang Provinci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Program (New Young Talent Program) for College Students);
(3)获得1项省级或省级以上的各类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荣誉(学生项目负责人须在团队中排名前2位);
(4)应用并推广研究成果,将其转化为创业项目实体运营(以注册公司形式,法人须为学生团队成员,结题时须提交运营成效相关材料)。所有成果取得时间须在课题立项期间。
2、2022年度项目结题验收通过须完成以下任务中的1项:
(1)以学生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申报者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2)以学生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被SCI、SSCI、AHCI、EI、MEDLINE、CSCD、CSSCI收录或在国内核心及以上期刊(参考北京大学、浙江大学标准和我校认定的期刊名录)发表的论文,并在文中标明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资助项目和编号;
(3)获得1项省级或省级以上的各类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荣誉(学生项目负责人须在团队中排名前2位);
(4)应用并推广研究成果,将其转化为创业项目实体运营(以注册公司/民非组织形式,法人须为学生团队成员;需提供运营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场地图、银行开户信息、财务流水等)。所有成果取得时间须在课题立项期间。
3、结题验收材料须包括:
(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3);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3)论文(报告)原稿(word版);
(4)“发表的文章版面复印件或录用函复印件”或“各级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说明材料”或”专利授权或受理文件复印件及相关说明材料”或“注册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运营材料”。
4、个别项目由于客观原因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请填写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更换申请表(附件5);
5、项目组全体成员(学生)需在结题报告中承诺书下签字。
请各负责人将本次项目结题报告书+各项目结题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左侧两个订书钉)于12月15日16:00—17:00送交到同心楼一楼大厅俞同学处,所有项目电子稿须以“学院+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命名,相应电子稿(需提交PDF和Word两个版本)以及填写好的汇总表于12月11日18:00前打包发送至ytao0515@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俞同学联系。
QQ号:2519688285
电话:13736104934
附件如下: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202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立项结果.pdf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2020-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未结题项目汇总.xls
附件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doc
附件4: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docx
附件5: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更换申请表.docx
附件6: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