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就本次口腔科医用耗材(种植材料)及手术器械招标采购(招标文号:WYEY-153-201906CL)采购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更正说明,具体如下:
1、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以下内容进行更正
序号 |
项 目 |
内容更正为 |
九 |
产品评审 层次及单元划分 |
1、所有投标的医疗器械产品划分为“国产”和“进口”两个层次,其中港、台、澳的“许”字号产品,归为“进口”评审层次。 2、采购需求一览表内,同一采购目录(同编号、同名称)产品为一个评审单元,其中标注“联合评审“的多项采购目录合并为一个评审单元,根据目录要求,按照“国产”、“进口”层次分别评审。 |
二十二 |
确定拟中标产品 |
1、所有完成现场开标解密的投标人投标产品,将由医院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评审细则相关细则确定拟中标结果。评定工作将结合如下要素: (1)产品报价;(2)产品性能质量;(3)产品适用范围;(4)产品技术先进性;(5)产品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6)配送商规模及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通过评审细则规定的算分方式确定拟中标产品。 2、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招标人不以最低投标价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 3、拟中标产品数量:每个评审单元,国产产品选择1个拟中标品牌产品、1个备选品牌产品;进口产品选择1个拟中标品牌产品、1个备选品牌产品。 4、所有的评审委员会专家应在结束评审工作后,统一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结果,以示负责。 |
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各投标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参与投标。如造成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