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关于招标采购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规定,为了满足我院零星标识标牌需要,经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标识标牌进行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地区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等的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内容为准);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项目:院内各项零星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安装
三、合同期限:二年
四、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12号楼3楼311后勤保障处
领取时间: 2018 年 8 月 31 日至 2018 年 9 月 7 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周一至周五)
五、标书送达地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六、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经办机构地址:温州市学院西路109号 邮编:325000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002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