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14:00分”修改为“2017年11月1日14:00分”;
2、原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14:00分”修改为“2017年11月1日14:00分”;
3、原招标公告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条件修改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给排水)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原招标文件第27页3.4.2设计分包的确定中“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合同签订时填写”修改为“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工程勘察专业” ;
5、招标文件其他涉及上述内容的均按此修改。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温州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