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需采购一批单个项目价格小于等于5万元的设备,详细目录见附件,请符合报名资格的供应商于2017年4月17日前向采购部报名。
报名资质: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规定的、处在良性循环的、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经营范围需涵盖我院采购的物品;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2、 2、需出具技术标2份,商务标1份(商务标请密封);技术标内需包含公司证件、授权书、产品证件、产品参数、产品彩页、产品销售业绩(提供发票复印件)、个人授权等。
备注:备注:请在报价文件封面备注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项目编号
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109号12号楼408室
联系人 :王女士 88002703
附件:/upload/201703/20/20170320145528132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