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规定的、处在良性循环的、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出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2、代理销售公司参加投标,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二、 招标项目:
自动核酸检测设备耗材
三、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标书费用:300元人民币
购买标书条件:公司资质证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公司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所有材料需加盖公司红章)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学院西路109号12号楼410室)
领取时间: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2月7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00-4:30(周一至周五)
四、标书送达地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学院西路109号12号楼410室)
五、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经办机构地址:温州市学院西路109号 邮编:325027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8800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