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需采购以下物品,请符合报名资格的供应商于2017年1月6日前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报名。注:(报价单请另外密封)
序号 |
科室 |
物品 |
数量 |
1 |
N13 |
等离子空气消毒机 |
1台 |
2 |
眼科 |
非接触眼底镜及装置 |
1台 |
3 |
D21ICU |
床单位消毒机 |
1台 |
报名资质: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规定的、处在良性循环的、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经营范围需涵盖我院采购的物品,出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授权书、报价单、产品相关资料及证件;
2、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109号12号楼408室
联系人 :王女士 88002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