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购一次性使用胸腔引流装置(水封式),请符合报名资格的供应商于2016年9月24日前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报名。
报名资质: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规定的、处在良性循环的、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经营范围需涵盖我院采购的物品,按顺序出具配送公司、生产厂家等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个人授权、产品逐级授权、产品注册证等。
2、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109号12号楼410室
联系人 :杨先生 8800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