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必须有生产厂家授权该项目的证书(提供授权书原件);
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10年1月1日以来无不良记录;
5、投标人承担了至少一个单个合同面积1000平米以上的类似PVC地板施工业绩;
6、投标单位提供300㎜×300㎜的小样板和产品宣传图册。
二、工期:20个日历天
三、招标品种、数量及质量要求:
1、品牌:洁福美宝琳180系列 嘉美特43系列 得嘉Granit系列
2、数量及型号:PVC地板(卷材) 数量:2000㎡
3、质地:同质透芯塑胶地板
4、拆除工程量:约1000平米塑胶地板需拆除,拆除量以实际计算,投标书必须对本项单位价格进行报价。
三、质保
1、质保期1年;
2、质保金5%,质保期过后再支付。
四、采购方式:一次性采购
五、交货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南浦院区
七、合同条款资料
1、买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合同签字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布后一周内。
3、付款条件: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据审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质保金除外)。
4、供方需交合同履约金贰万元,合同正常解约后由医院无息退还。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金。
1)投标人有虚假投标行为;
2)投标人不能履行中标后义务;
3)中标人擅自供应与中标产品不一致的产品;
4)中标人将中标项目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
5)若有下列情况之一,需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金。
6)发生质量问题,造成买方损失;
7)不能按时交货;
7、供需双方如有其他约定,必须严格遵守。
八、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领取标书条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介绍信。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基建处(学院西路109号12号楼3楼309室)
领取时间:2014年1月16日至2014年1 月2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2:00-4:30
九、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十、标书送达地点: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12号楼315室(学院西路109号12号楼3楼会议室)
十一、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经办机构地址:温州市学院西路109号 邮编:325027
基建处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8800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