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中心供气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关于招标采购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规定,为了满足我院医疗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中心南浦3、5楼及H03病区中心供气系统工程施工进行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地区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规定的、处
在良性循环的、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出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2、代理销售公司参加投标,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10年1月1日以来无不良记录
5、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注册证、医用中心吸引系统注册证。
二、招标品种、数量及质量要求:
1、医用中心供氧、中心吸引系统及设备带配套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等。
2、采购数量见附件1《中心供气系统工程清单》,最终工程量按实结算。
三、工期:20日历天
四、质保
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1、质保期2年;
2、质保金5%,质保期过后再支付。
一、 五、付款方式: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依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支付审计核准总金额的95%,剩余5%工程款的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再行支付。
六、施工地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七、安装:中标方负责材料采购、安装、调试。
八、合同条款资料
1、买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合同签字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布后一周内。
3、付款条件: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依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支付审计核准总金额的95%,剩余5%工程款的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再行支付。
4、供方需交合同履约金贰万元,合同正常解约后由医院无息退还。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金。
1)投标人有虚假投标行为;
2)投标人不能履行中标后义务;
3)中标人擅自供应与中标产品不一致的产品;
4)中标人将中标项目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
5)若有下列情况之一,需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金。
6)发生质量问题,造成买方损失;
7)不能按时完工;
7、供需双方如有其他约定,必须严格遵守。
八、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领取标书条件:公司资质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基建处(学院西路109号12号楼3楼309室)
领取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2013年11 月20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4:30(周一至周三)
九、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十、标书送达地点: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12号楼309室基建处(学院西路109号12号楼3楼)
十一、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经办机构地址:温州市学院西路109号 邮编:325027
基建处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00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