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院区学院路部大金VRV空调维修项目询价公告
限价金额:3.02万
服务期:15天
一、服务要求:
维修内容:
序号 | 作业内容 | 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金额 | |
1 | 外机维修 | 定频压缩机(6028814) | 1 | 个 | |||
2 | B5组件(6022941) | 1 | 个 | ||||
3 | 外置过滤器 | 1 | 个 | ||||
4 | 氮气 | 4 | 瓶/40L | ||||
5 | 管路清洗 | 含清洗药水 | 1 | 次 | |||
6 | 内机更换电子膨 胀阀+本体 | 电子膨胀阀线圈 | 10 | 个 | |||
7 | 电子膨胀阀本体 | 10 | 个 | ||||
8 | 合计 | ||||||
含人工维修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
质保期:所维修的内容及材料在设备维修结束并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内进行保修。
二、费用结算:合同签订后维修前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本次维修合同总额50%的预付款,乙方开具对应数额的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正式发票后,甲方在审批完成后7 日内支付,协议因故无法履约或无法完全履约,出现预付金额大于实际结算金额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返还超出部分的预付金额;机组维修结束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0天后,甲方付款至实际维修金额的90%,乙方开具对应数额的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正式发票后,甲方在审批完成后7 日内支付。质保期过后经甲方确认后支付10%余款。
三、甲方义务:
1.甲方需保证服务期内,享有维修对象的所有权或已获得所有权人的相关合法授权,有权就上述维修对象及维修项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甲方需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提供相应的配合,派人员协助乙方进行工作,帮助开门及协调水电使用,并协调物业等第三方进行配合。
3.维修完成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作业报告书,甲方应安排人员当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对作业报告书进行盖章/签字确认,即视为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表示认可。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未能及时验收的,则乙方提交作业报告书之日视为验收合格日。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维修,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后再行确定工期。
2.乙方在进行维修工作时应遵守甲方书面告知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制度,如有争议应通知甲方相关人员解决,不得与甲方及第三方工作人员发生冲突。
3.维修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4.设备维修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乙方对所维修的内容及材料进行免费保修,由此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配件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内,如经维修,乙方所更换的设备、材料仍无法达到正常使用标准的,乙方须进行无条件更换。
5.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注重安全文明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其自身、甲方、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五、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根据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补足差额。
(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擅自解除合同的;
(2)乙方因自身经营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终止合同;
(3)乙方因经营服务无法达到招标响应技术要求或服务无法达到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为完成整改要求而产生的支出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转包、分包合同事务,在承包区域内从事未经甲方认可的承包工作。
(5)乙方出现重大管理不到位(如已影响甲方公众形象、声誉的),有多次投诉而得不到纠正的。
(6)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2.服务期间,非不可抗力,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甲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根据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补足差额。
3.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执行,任意一方可终止本合同,无需做出任何赔偿。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鹿城院区4号楼703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106792788
七、截止日期:2023年9月22日下午16:00截止,报名时间8:00-12:00,13:30-16: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