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关于招标采购工作的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我院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玻璃瓶回收处置项目进行询价,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地区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对投标主体规定的,处在良性循环的,能出具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的企业;
2、 具有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玻璃瓶回收经营权的企业;
3、 需具备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玻璃瓶的收购或处置的能力;
4、 投标人需提供业绩。(能够出具合同);
5、 企业注册两年以上;
6、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不良记录,投标单位需提供无行贿不良记录证明;
二、 项目内容:项目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各院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龙湾院区(温州大道东段1111号)、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鹿城院区(学院路部:学院西路109号;南浦部:划龙桥路306号)、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瓯江口院区(瓯石路666号)、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康复院区(温州大道东段188号)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玻璃瓶的回收处置;
三、 获取询价文件
1、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法定代理人投标授权委托书;
5、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 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8、 同类项目业绩;
注:以上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四、 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1年 9月 23日 至2021年9月29日截止,上班时间8:00-12:00,13:00 -16: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龙湾院区行政后勤北楼9楼907后勤保障处办公室递交报价材料(项目情况说明及报价文件见附件)。
五、 项目周期
该项目周期为三年。
六、 收款方式:
所有款项均以年度承包方式向医院支付。
七、 评比原则
1、评比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符合投标人的要求情况下:最高价中标。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东段1111号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行政后勤北楼907后勤保障处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7-8567686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