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卫办科教〔2015〕6号)文件精神和《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受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委托,决定开展2016年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合同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签订对象
列入2016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的各类项目(不含省部共建计划),包括平台计划项目、一般研究计划项目、适宜技术成果转化计划项目。
二、合同签订要求
(1)各类计划项目(包括A类和B类)申请书,经省医学科教中心审核通过后, 由系统自动将申请书转换成合同书予以备案。
(2)审核不通过的项目(主要涉及配套经费填写),经省医学科教中心审核后,退回修改。
(3)项目合同内容的修改在本次合同签订期间不予受理,应在完成合同备案后,通过项目全程管理系统的“过程管理”模块进行“变更申请”。
三、合同签订流程
(一)合同前期审核:省医学科教中心对2016年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进行前期审核,进行合同备案或退回修改处理。
(二)合同查询处理:项目负责人通过浙江卫生信息网(www.zjwst.gov.cn)首页“网上办事—科教申请”或浙江医药卫生科教网(www.zjmed.org.cn)首页“医学科研计划”栏目登录“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全程管理系统”,进入“合同管理”模块查询当前“新立项合同”状态。状态显示为“需要修改”的项目,根据要求完成合同编辑并上报;状态显示为“已备案”的项目直接进行纸质合同打印。
(三)修改合同的在线审核:项目承担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通过单位账号登录系统,进入“合同管理”模块对修改上报的合同进行逐级审核,最终经省医学科教中心审核完成备案。合同审核不通过,直接退回负责人重新修改。
(四)纸质合同打印和报送:负责人在线打印“已备案”的项目合同书一式3份并签名,酌情附加医学实验动物、医学伦理等相关证明材料1份,经承担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印章,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省医学科教中心(杭州市庆春路216号307室)。
四、截止期限
本次合同签订系统操作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逾期系统关闭。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将列入科研诚信不良记录名单。
五、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人:吴雅芳 联系方式:88002560
卫生厅联系电话:0571-87709114 杨再峰,技术服务电话:13295815007 秦希希。
科教处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