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单位:
为鼓励广大干部、教师积极深入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进一步提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发挥课题研究成果对现实工作的指导作用,推动我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我校将开展2015年度温州医科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学校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者,从事相关领域理论教学、研究人员,具备一定党建理论知识和研究能力的教职员工,均可申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
2、课题负责人须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对所申报的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资料准备。应用性、对策性研究课题,提倡和鼓励多部门、多单位人员组成联合课题组。
3、课题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的课题。
4、未完成历年校级党建研究中标课题、大学生思政教育科研课题、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二、申报选题
课题申请人须按照《温州医科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2015年课题指南》(见附件3)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在相关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自选课题也可以申报。要结合温州医科大学实际,认真总结近年来温州医科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和作法,为学校进一步提升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服务,推动学校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进行深入研讨和交流。
三、资助方式
1、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等同于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纵向科研项目。
2、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分为重点、一般和辅导员专项三类。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为5000元;一般课题和辅导员专项课题资助经费为3000元。
3、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延期不超过半年。逾期未结项者,视情况要求其退还全部或部分课题研究经费。
4、结题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重点课题要求至少要有一篇论文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单位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一般课题和辅导员专项课题要求至少要有一篇论文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单位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结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要求有相关部门使用采纳证明(重点课题要求有厅局级以上相关部门使用采纳证明)。
四、申报要求
1、申报者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填写《温州医科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1)和《课题论证(活页)》和(见附件2)。
2、申报纸质材料(申报表一式1份,活页一式6份)于9月7日前由各部门统一报送至科教处12幢608室,申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741103607@qq.com。
3. 其他申报要求详见《温州医科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4)。
学校联系人:李 琦、方森君 联系电话:86689723、86699859
我院联系人:吴雅芳 联系电话:88002560
附件:申报材料.rar
科教处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