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学科建设是医院发展的制高点,是科技兴院的着力点。为有效地提高我院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快学科建设步伐,2015年度院级重点学科(专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点学科(专科)入选条件
1、有学术影响的学科带头人;
2、有合理的学术梯队;
3、 有较好的学科(专科)基础,在省内已经确立一定的优势和学术地位;
4、 有明确的学科(专科)发展思路和发展规划;
5、 已纳入国家级、省部级、厅市级重点的学科(团队)不再予以重复资助,但可以某个方向申报重点专科;
6、原2014年院级重点学(专)科经考核合格后可直接入选。
二、学科带头人条件(同时符合以下3条)
1、高级职称及硕导;
2、曾经或正在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3、尚未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厅市级重点的学科(团队)。
三、重点学科(专科)遴选办法
采取学科申报(见附件1),医院学术委员会初选,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最后决定入选学科(专科)数量和名称,初步确定设立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各10个。
四、重点学科(专科)建设支持措施
1、医院每年给予一定的学科(专科)建设经费支持(重点学科25万/年;重点专科15万元/年),主要用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技术创新、信息软件开发和维护等。
2、医院给予人才引进、科研团队和科研设施建设的支持。
五、重点学科(专科)建设管理
1、鼓励学科交叉,联合申报;
2、入选的重点学科(专科)需提交学科3年建设方案;
3、每年需提交下年度建设计划和本年度建设总结报告;
4、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年度建设方案和建设成就,作出评估,滚动资助;
5、医院学术委员会每年定期接受新的重点学科(专科)申报,当年评估认定;
6、建设周期为3年。
六、其他
1、新申报学(专)科所有证明材料的时间要求为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2、新申报学科(专科)报送“重点学科(专科)申报书”一式一份,电子版发至feykjkjyy@163.com邮箱;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人:金盈盈,88002560。
附件1:申报书.doc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I级刊物目录.xls
附件3:浙江省卫生厅I级刊物目录.pdf 浙江省卫生厅I级刊物目录.xls
科教处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