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本实验室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学术联系与交流,根据“开放、联合、流动、竞争”的实验室运行机制,特设立“浙江省骨科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本基金旨在通过实验室的开放和联合,促进实验室与外单位科研人员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新思想、新方法及交叉学科的发展,以利于实验室的发展和高水平成果的产生,并促进学科的发展。
开放基金课题资助强度为3-25万元/每项,拟支持8-12个课题。开放基金课题的资助领域、资助对象、课题类别、申请程序和申报时间公布如下,欢迎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教学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一、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
根据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重点领域如下:
(1) 运动系统疾病发病机理及新型治疗策略;
(2) 骨科内固定器械设计及应用研究;
(3) 骨科生物力学研究;
(4) 显微皮瓣创面修复研究;
(5) 骨组织工程与生物材料研究。
二、资助对象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4)无不良学术记录。
三、资助类型与资助金额
本次开放基金分一般项目与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人民币3-5万元,研究期限为1年;重点课题资助金额人民币20-25万元,研究期限为2年。
四、项目管理办法
1、每项开放基金课题研究期限为1-2年,从获得批准的日期起开始执行。资助金额3-25万元,开放基金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使用范围包括在本实验室开展的研究实验费,客座研究人员来室工作的差旅费,与研究课题相关的资料费和学术活动费、论文版面费等。课题经费的使用需符合温州医科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规定。
2、开放基金课题实施过程中,一般不允许随意更改原定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如有变动,必须由申请人在课题研究期限的一年前提出申请,报相关学科带头人审批。
3、要求按时提交研究计划、研究进展报告、结题总结等,对不报送《年度进展报告》或工作无进展的将中止课题。开放课题研究期满,必须在1月内提交结题报告,并附相关的研究成果证明和正式发表的论文。
五、申请程序和注意事项
(1)申请人根据本申请指南相关内容,填写浙江省骨科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申请书可在附件中下载。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一式四份递交至: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109号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8号楼9楼郑巧巧收,邮政编码:325000,联系电话:0577-88002823,请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至电子邮箱:feygk@163.com,注明“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
(2)受理开放基金项目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30日(周日;实验室将组织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申请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资助,对未录取者申报材料恕不奉还。
六、开放课题结题和考核办法
1、学术委员会评阅课题结题报告,对课题提出验收意见;
2、一般项目至少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重点项目至少发表SCI收录论文2篇(以正式发表文章或在线发表为准):
3、研究论文内容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
4、研究结果共享,论文第一作者单位须为浙江省骨科学重点实验室。外单位的客座研究人员可标注两个单位,但第一单位必须为浙江省骨科学重点实验室。如:张林1,2, 1、浙江省骨科学重点实验室;2、中国医科大学);
5、英文论文的致谢部分须标有Supported by Zhejia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Orthopaedics(Grant No: XXXX-XX);中文资助项目栏,须标明得到:“浙江省骨科学重点实验室(项目编号:XXXX-XX)资助项目支持;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109号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8号楼9楼浙江省骨科学重点实验室
邮编:325000
联系电话:0577-88002823
Email: feygk@163.com(如需申请书请发邮件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