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
根据《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2]73号)和《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137号)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三)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四)具有承担基础性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选拔过程中,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
二、推荐数量和程序
2014年全国计划选拔400名左右。学校(含附属医院)推荐人选数量为1-2名。
三、报送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人选情况登记表纸质(2份)和电子文档(RPU文件格式),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和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可在www.zhichen.com.cn下载)生成;
(二)佐证材料1份(不超过40页,须单独装订成册,注意编写目录和页码)。内容包括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科研项目、代表性论著(SCI收录的论文还需提供教育部授权检索资质单位开具的检索报告)、专利等。
请各申报人将上述材料于5月12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12号楼703室,电话:802251,联系人:吴振)。
人力资源部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