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3年度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工作,根据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要求和省考区具体工作安排,鉴于2011年聘任的考官任期已满,拟聘任新一批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考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考官条件:
(一)取得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三年;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并具有一年以上培训医师或指导医学学生实习的工作经历;
(三)无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当年考试;
二、选聘主考官条件:
除具备考官条件外,还应具备:
(一)取得医师资格并任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具有五年以上临床实践及教学工作经历。
(二)至少参加过一次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考官执考工作。
三、专业结构:临床类别以内科、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五官科医师为主;中医类别以中医科为主。
四、任期与发证:考官任期两年,由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聘书。
五、名额有限,速来电报名,联系人:医务科陈艳(661899,88002557)。
六、报名起止日期:即日起至2013年6月11日。
医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