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办公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3〕43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2〕9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拟聘人员,应具备《实施细则》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条件控制标准》)有关规定。拟聘人员所提供的业绩成果,一般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按足年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6月。
三、申报程序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的产生,采取事业单位组织竞聘,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具体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须报送下列材料:
(一)《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表》一式5份(附件2,先报电子版审核后用A4纸打印再行报送);
(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员申报表》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1份,独立装订成册。须提供原件核对。
个人报送材料到人事科的截止时间为5月27日。
学院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的申报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严格推荐条件,严把推荐质量,做到宁缺毋滥,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 系人:吴振 联系电话:802597
附件:
人事科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