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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浙江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3/4/24 14:55:00

各科室及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海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暂行办法》,现就做好2013年引进浙江省千人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重点

     围绕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海外引进具有国际国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富有产业化发展潜力的科研成果,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重点引进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以及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研发平台紧缺急需的领军人才。

     二、申报类型与遴选名额

      2013年浙江省千人计划遴选名额不少于200名。申报人选类型分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两大类。创新人才是指在我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按每年回国服务时间分为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又称海鸥计划)。同时,继续通过外专千人平台,引进长期来浙江创新的非华裔外国专家。

     三、申报条件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条件

      1、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创新人才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2)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一般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研发水平、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的水平。

     申报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的,应在201211日后来浙江工作(服务),且在2013630日前办妥引进手续,特别优秀的引进时间可以放宽到201011日之后。引进后原则上应在我省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海鸥计划条件

     1、须满足上述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创新人才长期项目(13)项条件;

     2、须在201311日后来浙江工作(服务),且在2013630日前签订工作合同并办妥相关手续;

     3、与省内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省内工作26个月的工作合同,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4、系我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或我省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紧缺急需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三)外专千人项目条件

     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条件。

     上述各项目的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5811日后出生),其中外专千人可放宽到65岁(194811日后出生)。

     特别优秀的申报人,还可以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回国时间等方面破格。优先支持各地或用人单位提供相应配套支持政策的引进人才。

     四、支持政策和相关待遇

     对省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和外专千人项目入选者,授予浙江省特聘专家称号,享受相应的工作条件和特定的生活待遇,主要有:省政府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科学技术人才奖励,地方政府相应配套奖励;优先推荐国家千人计划;可直接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优先推荐参评有关荣誉称号和各类奖励;可根据需要聘请担任有关平台和载体的重要职务;发放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并根据有关规定享有相应权益。对海鸥计划入选者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省政府科学技术人才奖励,根据引进人才实际需要,可为其提供出入境、医疗、保险等方面优惠便利。

     由我省申报并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青年千人计划和外专千人计划的引进人才作为省特聘专家的当然人选。由我省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的引进人才作为海鸥计划的当然人选。此外,按《关于做好国家千人计划与省千人计划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外省入选创新类国家千人计划,与原单位聘期结束或解约后,全职到我省从事创新工作的人才,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经省专项办审核,可直接认定并列入当年省千人计划人选。

     五、申报和遴选程序

     申报通过网络进行,请申报人登录《浙江省千人计划网上申报系统》(http://zj1000plan.org.org)进行申报,具体方法和程序为:

     1、填写申报材料。201351—630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登陆http://zj1000plan.org.org网站入口(账号和密码由人事处提供),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上传相关附件材料(PDF格式),并告知人事处。

     申报分口子受理,申报书中申报口子选择请按以下规定进行:高校的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专业领域创新人才申报时应选择教育口子;科研院所的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专业领域创新人才申报时应选择科技口子;创新类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时应选择外专局口子。

      六、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人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省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书》(外专千人也填写此申报书)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海鸥计划申报书》2份;

     2、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2份;

     3、推荐人选附件证明材料1份;

     4、《浙江省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

     (二)纸质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格式要求为:一是申报书使用70克白色A4双胶纸,可直接从网上下载正反双面打印,直接装订,填报说明无需打印。二是附件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页码和目录。封面使用120克白色A4双胶纸,封面样式附后。内容分为目录和正文两部分,内页使用70克白色A4双胶纸,双面打印或复印。三是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单独打印另附。

     2、创新人才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海外学习证明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主持或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 海外学习证明: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海外进修的,须提交相关进修证明及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留学证明。

     (三)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

     七、申报要求

    1、请申报人630日前须完成网上申报,申报材料报人事科,逾期纳入下一批申报。

    2、申报材料应按要求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

    3、用人单位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附件:2013年浙江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表格

 

人事科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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