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告
关于2013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3/2/28 11:05:00

各科室、部门: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3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富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明显成效;或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三)已列入市、省级各部门或中央部属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1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推荐培养人选要向生物、新能源、物联网、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海洋新兴产业、核电关联产业等领域从事科技创新、推进产学研合作人员,及列入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人员倾斜。

二、选拔名额及资助方式

2013年度全省共选拔第三层次培养人员400名。省里将对其中80名培养人员开展择优资助,每人资助3万元,用人单位给予不低于1:1的经费配套。医学院推荐名额19名,我院推荐3名。

三、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

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提供电子版,无需打印);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提供电子版,用A4纸打印)2份;

3、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职称及获奖证书、论文、课题等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要求不超过20页)。

请于312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人事科吴振。

 

附件: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人事科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微信扫一扫分享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