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管理
温州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综合考核通知

作者:研究生管理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23/6/15 11:22:26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温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温医大研〔201940号),我院第二批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名单

经过学院资格初审、专家评分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评议,择优确定综合考核名单,详见附件1(待持续更新)

 

二、材料复核

考生须根据学院要求提供材料复核,复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申请-考核”制考生基本材料要求如下各综合考核面试组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见附件3)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应届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研究生学生证原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本科和研究生)和学位证书(学士和硕士)原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

3.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4.《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5.临床医学硕士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6.职称证明材料原件(若有)

上述材料中1-3为申请学术型博士学位必须提供的材料,1-5为申请专业型博士学位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请考生下载附件4资格复核自查表,所有原件自查后和自查表一起装文件袋。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是对考生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培养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等进行综合评价。

(一)综合考核安排

1. 考核时间地点:各综合考核面试组时间地点见附件3

2. 考核方式:现场面试

3. 考核人数比例:最高1:3

(二)综合考核内容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内容包括个人陈述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1.个人陈述(口头陈述或PPT汇报):内容包括:中文或英文自我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既往学业表现、英语(包括六级、托福、雅思)成绩、科研经历、特长等。

2.综合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包括客观题和开放性题目等,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察等。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综合考核专家结合申请人各方面情况,现场独立评分,同一批次考生根据其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体格检查

请考生于6月23日前将三甲医院体检报告(至少含胸部透视检查、血、尿常规、肝功检查)邮寄至学院。6个月内已参加所在单位体检(三甲医院体检)的考生,可提供既往体检报告复印件。

 

六、监督保障机制

1. “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下一年度不再接受其申请。

3. 拟录取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二)应届硕士生入学前未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三)入学前因违法、违纪受处分。

附件4 考生资格复核原件自查表(需下载打印).xlsx

附件3 博士面试小组安排(网络公示).xlsx

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材料评审结果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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