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切实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学生资助对象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23/2/14 10:41:15

年级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好新学期期初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学生资助对象顺利入学,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临时困难补助

  针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及假期家庭遭遇突发变故学生,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临时困难补助工作。具体通知详见《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附件1)。学生3月1日前在钉钉上提交申请,辅导员于3月3日前完成审核,学院学工办及分管领导于3月10日(周五)前完成所有审批。)

二、开展老生就读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

  做好2022-2023学年老生就读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对于因各方面原因无法申请到生源地贷款的经济困难新生,学校将统一组织为其办理就读地国家助学贷款,做好应贷尽贷。具体通知详见《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老生(就读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附件2)。(请以年级为单位3月3日(周)前将学生贷款申请纸质材料交至7新B402,并发送《温州医科大学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电子稿至学院邮箱)

三、开展校内无息借款

  针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临时困难学生和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开展2023年校内无息借款,每人每学年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具体通知详见《关于开展2023年校内无息借款办理的通知》(附件3)。请以年级为单位于3月3日(周五)前报送《温州医科大学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审批表》、《温州医科大学学生校内无息借款汇总统计表》纸质稿至7新B402,汇总统计表电子稿发至学院邮箱。)

 

  各年级3月3日(周五)前完成上述各项工作,纸质材料交至7新B402,电子材料发送至学院邮箱

 

附件1:《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老生(就读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附件3:《关于开展2023年校内无息借款办理的通知》

 

 

第二临床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2月14

附件1: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zip

附件3:关于开展2023年校内无息借款办理的通知.zip

附件2: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老生(就读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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