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建设
医疗行风建设工作协调会议

作者:纪检监察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27 15:36:19

  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医疗服务阳光工程,健全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2016年12月26日10点30分,在本部4号楼2号会议室,召开了医疗行风建设工作协调会,会议由林振浪副院长主持,监察审计处处长范卫、医务处副处长赵亚新、药学部主任陈瑞杰、门诊部主任李建仁、保卫处处长郑丽忠参会。会议以近期央视调查6家大型医院事件为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展开讨论。

  会上,大家激烈地讨论了具体医疗行风建设管理措施,并达成了一致意见。第一,门诊部、病房等区域要立警示牌,禁止医药代表到该区域内向医师宣传各类药品、器械等。监察审计处要与具体管理部门多沟通,发现苗头要及时处理。第二,医务处牵头,会同监察审计处、门诊部、药学部等相关科室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要合理、规范地管理医药代表,在允许的时间、地点与医务人员会面。第三,药学部、国资处和监察审计处负责对门诊部、医务处发现不合理接触医师的医药代表进行警告、约谈、暂停相关药品器械的使用等处理。第四,近期,由门诊部牵头,会同监察审计处、保卫处到门诊部实地巡查,教育、劝离现场的医药代表,如遇不配合者,将在监察审计处备案。

  最后,林振浪副院长对此次会议进行总结,我院要高度重视医疗行风建设管理工作,要认真组织部署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卫计委等有关部门对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临床用药实时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实施办法》,不断健全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相关科室要积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切实保证专项行动保质保量的开展。要杜绝医务人员的“拿回扣”现象,这是在保护我们的医务人员和医院。相关科室要把医疗行风建设工作落实到位,加大“九不准”专项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风清正气的廉洁行医执业环境。

医务处

20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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