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建设
我院召开“三定一有”推进会

作者:纪检监察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5 15:24:05

  为进一步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规范我院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代表的行为,近期我院出台了《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代表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按照“三定一有”(定接待时间、定接待地点、定接待人员,有接待记录)的规定,突出零接触信息化申请与全流程监督特点,执行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医药代表接待流程。1月14日上午,我院组织召开“三定一有”推进会,院长沈贤,纪委书记陈浙,副院长吴连拼、谢聪颖,纪检监察室、医务处、药学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30余位药品、耗材供应商代表出席此次会议。 

   沈贤院长表示药品、器械和耗材等领域是产生“红包”问题的多发地、易发地和频发地,他从当前严峻形势出发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认清严峻形势,严守法律法规。各家医药、器械和耗材企业及工作人员要从思想上认清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严守法律底线,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从违纪违法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第二,加强沟通合作,互利共赢发展。沈院长强调“三定一有”制度的出台是以营造健康、廉洁、诚信的医疗环境,更好为人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为目的,医疗机构和生产经营企业负有共同的使命和责任,大家应当相互理解支持,加强沟通合作,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交易的医药购销环境,实现共同发展。第三,坚持常抓不懈,推动良性发展。整肃行风和医药领域顽症痼疾是一场千锤万凿的攻坚战、持久战、防御战,要持续发力,在常态中见长效,医院、企业等多方应当形成合力,共同守护医药购销领域的清白土壤。

 

  陈浙书记重申了“九个严禁”,他要求各生产经营企业在业务交往过程中务必坚持原则,坚决做到不以任何形式给领导和医务人员送礼、送钱、送有价证券、组织旅游和吃请等,不“围猎”不纠缠医务工作人员,不到科室搞促销搞暗箱操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实现互利共赢发展。陈书记强调在业务工作中医企双方要互相监督,对购销中有违纪违规情形的,积极举报、反映,我院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医药耗材领域不良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对违规违法行为绝不容忍和姑息。

        

  吴连拼副院长和谢聪颖副院长根据分管工作对药械代表提出具体要求,希望各公司和厂商要进一步提高职业操守,遵守我院新出台的“三定一有”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审批流程,配合医院有效推进医药购销行为规范化、合理化。

       

   会上,我院对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代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详细介绍说明,与会医药生产企业代表也进行表态发言并签署了药械代表廉洁承诺书。

        

 

“三定一有”制度的出台实施是我院对医药、耗材生产企业和代表管理的一次有益尝试,通过清晰的制度设计,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进而推动形成规范医药、耗材生产企业和代表在医院活动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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