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22年省级“勤工助学之星”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2022/4/25 16:00:04

各年级:

为引导广大受助学生增强爱党爱国、自立自强、诚信感恩和社会责任感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劳动观养成良好劳动品质,拼搏奋斗、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省资助中心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勤工助学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参与校内勤工助学的在校本专科生(不限定为学生资助对象),学生自行在校外兼职的勤工助学类型不在此次评选范围之内;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主动参与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6.受到老师、同学一致认可,能够立起榜样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获得过学校勤工助学之星称号。

二、推荐材料基本要求

(一)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岗位工作经历和自立自强故事。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图文并茂,文中配图需另外命名发送一份原图,用于后续在各类平台开展事迹宣传使用。

(二)内容应生动展现学生不畏困难、自立自强、奋发向上、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

(三)文档格式为Word,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为单倍行距。

(四)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三、推荐程序

(一)年级推荐:各年级(除21级)严格审查,推荐1位获得过学校“勤工助学之星”称号的同学作为候选人,并收集候选人自述(自述要求见上),于5月2日前将材料发送至学院邮箱;

(二)学院遴选:各学院推选出1名学生作为省级勤工助学之星候选人,收集候选人自述(自述要求见上),于5月9日前将材料通过智慧学工-事务办理报送;

(三)资格审查及初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校内评委进行书面材料评选,最终产生5名省级勤工助学之星候选人,上报至省资助中心。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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