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作者:管理员 来源: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发布时间:2015/7/1 9:39:00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乙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规定,处在良性循环,出具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提供在职人员名册)。

5、投标人在2014年期间完成的10个招标代理工作业绩,提供该10个项目的代理合同及该项目代理业务工作业绩手册复印件。

    6、申请入库前三年未因招标代理违纪违法行为被县级及以上职能部门列为不良记录或实施行政处罚。

    7、企业在温州市区设有常驻办事机构。

二、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元;

三、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工程招标代理单位承担温医附二院基建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工程量清单的制作,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家(招标代理和工程量清单制作各三家),建立温医附二院基建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

中标单位的有效工作期为二年(自签订定点协议起算)。

四、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领取标书条件: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司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招标人将于201572日至201576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00 下午2:00-4:30,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基建处(学院西路10912号楼309室)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五、标书送达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六、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标书送达及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经办机构地址:温州市学院西路109     邮编:325027

基建处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002685

八、其他说明:

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建立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基建处招标代理机构定点单位库,有效期为两年(自签订定点协议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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