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部署,结合《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和《温州医科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温医大〔2016〕35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医科大学青蓝智库建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加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可持续发展,发起成立青蓝智库。智库旨在集聚校内外的创新创业导师资源、学校优秀学生人才、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搭建师生交流互通的平台,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针对性、专业性和实效性,营造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着力提升创新创业的综合能力,最大限度释放学校创新创业创造动能,不断增强我校创新创业工作的影响力、竞争力,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
二、推荐条件
青蓝智库包括创新创业导师库、学生库、团队库。
(一) 导师推荐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道德品质。
2.有较为深厚的学科专业基础、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校企合作能力,能承担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挑战杯”“互联网+”赛事中获奖,或指导过省级及以上学生课题,或个人主持省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或有丰富创业实践经验。
(二)学生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具有创新创业精神,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学术研究和创新创业赛事的本科生。
3.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挑战杯”“互联网+”赛事的荣誉,或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学生课题。
4.以大二、大三本科生为主,个人擅长科技创新或财务管理或图文设计或多媒体制作或演讲汇报等。
(三)团队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学术领域或创业方向,专注于特定学科或特定课题的学术前沿领域;有稳定的研发方向和较高的创新水平或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在相关研发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
2.有规范的组织形态,具有跨年级的人员梯队培养机制、跨专业的人员交流机制,以及规范的组织运作机制等。团队负责人应具备履职所需的良好素质,每个团队应明确1名学生负责人,并是已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员。核心成员一般3-5人;提倡项目成员的学科交叉、专业多样和能力互补;学风正派,成员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不端行为。团队成员需为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专科生。
3.有固定的支持体系,应具备固定的活动场所、稳定的指导教师团队以及研究经费等;具有完成创新创业任务所必备的技术装备基础,具备良好的氛围和环境条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通过研究开发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和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能产业化的项目,优先予以立项。
三、推荐名额与报送
青蓝智库将在各学院、附属医院、科研机构等范围内遴选100名创新创业导师、300名学生和10个创新创业团队进入智库,结合学院师生人数、“挑战杯”系列赛事、学生课题等工作成效因素,安排推荐名额(见附件1)。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遴选工作,推荐的导师要涵盖到学院各教研室不同研究方向的老师,推荐的学生要涵盖到不同擅长方向的学生,推荐的团队要具有较高的创新水平和发展潜力。建议按照不少于推荐校级青蓝智库人数的2-3倍成立院级智库,做好智库的梯队建设。
四、入库及管理
1.入库人员倾向政策。青蓝智库导师、团队将有机会在“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赛事中直推校级决赛;在各级学生课题申报中可优先获推荐参加校级评审名额,不占学院指标。
2.入库团队扶持经费。团队分自然科学创新、社会科学创新和创业实践三类。自然科学创新类团队每个资助2万元,社会科学类团队每个资助1万元,创业实践类团队每个资助2万元。学校对确定的团队予以30%的前期资助。以“挑战杯”系列竞赛和创新创业成果为标准,对立项的团队进行中期评估和成果验收,通过中期评估和成果验收的团队,予以70%的资助。若验收不合格,不予资助。
3.“青蓝智库”实施动态管理,每两年更新一次。
五、青蓝智库导师职责
1.开设创新创业专题讲座或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2.组建创新创业团队,指导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组队参加国家、省、校级重要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和创新创业成果展示。
3.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关部门组织的创新创业公益活动、创新创业教育论坛、创客活动等。
4.开展与其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经验交流、学术研讨等。
六、工作安排
1.宣传动员。各学院按照青蓝智库创新创业导师、学生和项目推荐条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学院、附属医院、科研机构等相关人员积极申报。
2.学院和部门组织申报和审批。各学院要组织开展本院申报师生的初评工作,择优推荐。申请导师须填写温州医科大学青蓝智库创新创业导师推荐表(附件2),申请学生须填写温州医科大学青蓝智库创新创业学生推荐表(附件3),申请团队须填写温州医科大学青蓝智库创新创业团队推荐表(附件4)。请各学院和部门于12月15日下午16:00前,将推荐表(一式一份)、各类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茶山校区7B201),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wmulinerkexie@163.com。
3.学校审批。温州医科大学大学生科研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的创新创业导师和学生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创新创业团队进行综合评审,择优入选智库,并将审核结果报学校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批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苏凤启
学院团委联系电话:0577-86699159
办公地址:同仁楼B201
附件:1.学院推荐名额分配
2.温州医科大学青蓝智库创新创业导师推荐表
3.温州医科大学青蓝智库创新创业学生推荐表
4.温州医科大学青蓝智库创新创业团队推荐表
5.温州医科大学青蓝智库创新创业团队成果验
收标准
6.温州医科大学青蓝智库创新创业导师汇总表
7.温州医科大学青蓝智库创新创业学生汇总表
8.温州医科大学青蓝智库创新创业团队汇总表
附件链接:/upload/202012/08/202012081634121713.doc
温州医科大学大学生科研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