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5月1日起,本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名称已变更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育英儿童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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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运方式:鹿城院区转运中心:学院路4幢7楼704室鹿城管理中心; 瓯江口院区转运中心:门诊楼二楼256室瓯江口管理中心)
初始审查
3. 研究者简历(提供研究者团队中前三位研究者简历及GCP证书)
跟踪审查和复审
1. 递交信【注:所有提交的资料均需递交信,递交信上的内容为本次递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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