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申请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及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等相关申报指南要求,凡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在申请阶段均须提交伦理审查证明。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需进行伦理审查的项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 浙江省医药卫生/中医药科技计划
4. 温州市基础性科研项目
5. 其他明确要求伦理审查的科研项目
二、审查依据
根据《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发〔2023〕4号),凡涉及以下研究活动均须进行伦理审查:
1.采用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中医药学等方法对人的生殖、生长、发育、衰老等进行研究的活动;
2.采用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中医药学、心理学等方法对人的生理、心理行为、病理现象、疾病病因和发病机制,以及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等进行研究的活动;
3.采用新技术或者新产品在人体上进行试验研究的活动;
4.采用流行病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方法收集、记录、使用、报告或者储存有关人的涉及生命科学和医学问题的生物样本、信息数据(包括健康记录、行为等)等科学研究资料的活动。
以上提及的范围,包括采集、使用离体的生物样本和/或病历信息,均需进行生物医学伦理审查。
三、申报材料清单
1. 基金类伦理审查申请表(需由申请人及科室主任签字后扫描成PDF文件,无需递交纸质资料)
2. 完整研究方案或项目申请书正文(申报系统下载版)
四、审查流程
1. 申报时限: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10个工作日提交
2. 形式审查、委员审查: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修改意见
3. 结果通知:审查通过后将通过邮件或企业微信发送电子证明
五、注意事项
该申报仅用于相关课题申报,课题立项后需提交科研项目立项后伦理申请。申请路径:官网-科研教学-医学伦理-科研部立项的研究项目伦理申请。
材料提交:请将申报材料发送至wyfeyec@163.com,邮件主题格式:基金伦理审查-项目负责人姓名-科室。
联系方式:陈老师 0577-85676879
2. 研究方案模板.doc或项目申请书正文(申报系统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