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3/20 本文由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发布 编辑:管理员 浏览:886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温州市公益性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温市科发〔2014〕78号)的规定,以及市科技局领导的具体工作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8年上半年温州市公益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验收操作流程
到期项目负责人(清单参见附件1)下载相关表格(参见附件2),提交验收申请或延期申请。未到期的项目亦可提前申请验收。
特别提醒:有经费项目需登陆《温州市科技经费全程管理系统》上传所有相关报销票据。(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
(二) 验收要求
1、有经费项目按课题立项时申请书承诺的预期成果验收。自筹项目至少有一篇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的文章方可验收。文章必须带有立项编号。
2、相关的成果应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英文论文应提供收录证明等。
3、英文论文需提供中文翻译(包括题目、作者、杂志、摘要)。
(三) 验收材料清单
1、验收申请书
2、附件材料
以上材料需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上交、一份自己留底备用),电子版以负责人姓名命名打包发至feykjkjyy@163.com邮箱,相关表格及具体要求见附件2。请认真查看附件2中的“注意事项”,所有常见问题均已在“注意事项”中阐明,谢谢配合!
(四) 验收材料截止时间
由于本类科技项目数量巨大,各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时间差别很大,为提高效率、实现早提交早送审早验收,第一批项目验收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10日,第二批项目验收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21日,逾期上半年将不再统一审核报送。
(五) 联系人
金盈盈,88002560
(六) 相关附件
附件2:一般项目验收材料.rar
科研处